公职人员4万购入黄永玉假画卖180万 诈骗罪成争议焦点!三幅黄永玉假画卖出总计180万元的价格。2026年3月25日和4月28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唐山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于海涛涉嫌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诈骗罪一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于海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40万元,并涉嫌介绍贿赂罪。相比这两项职务犯罪,其被指控的诈骗罪部分更受关注:于海涛将数千元到万元不等购入的假冒黄永玉画作,以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价格出售,涉案金额共计180万元。
控辩双方对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的事实与定性争议不大,庭审核心集中在于海涛售卖涉案画作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双方围绕非法占有目的、主观明知、行业惯例等关键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庭审持续至当日傍晚。4月28日,井陉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再次围绕诈骗罪是否成立、职务犯罪部分能否认定自首等问题展开全面交锋。
于海涛在担任公职的同时经营画廊。2024年7月9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于海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随着案件开庭审理,于海涛案的办理细节逐步明晰。据检方公诉内容,于海涛因涉嫌受贿罪、介绍贿赂罪,于2024年6月24日被河北省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随后,案件由石家庄市公安局指定井陉县公安局侦查,于海涛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后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5年6月18日,经井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海涛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