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餐馆因老板发布“蛤蟆汤”菜品视频拟被罚款45万元引发关注。7月15日,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临沂市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
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证据不足和程序不当的问题。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此外,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也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继续调查此事,并根据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被要求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前报道显示,7月14日上午7时许,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名工作人员上门,向餐馆老板张女士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张女士拒绝在这份落款时间为5月12日的决定书上签字。最终,在社区居委会人员见证下,市监局工作人员完成“拒签送达回证记录”。事后,张女士的代理律师龚华质疑市监局送达的这份决定书迟到了两个多月,涉嫌程序违法。
当天下午,张女士的委托人王先生与代理律师赴兰山区市监局沟通,要求确认当日送达的《不予处罚决定书》无效,并撤销这一行政处罚案件,但未获实质性进展。兰山区融媒体中心发布的情况通报称,兰山区联合调查组正就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